[昨日新闻今天说]击落超级巨鹰,不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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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3日14:55 海峡网-厦门晚报 | |||||||||
18:41薛先生:有一件事想跟你探讨一下。11日晚报3版《机场驱鸟队活捉超级巨鹰》中的做法不妥。第一,所有的猛禽都属于国家二级或以上的保护动物,直接击落不合适,要负相关责任;第二,我们现在提倡和谐社会,人与自然和谐,把这只巨鹰打下来不对头,我们可以采用其他技术手段,比如声音、光弹等,既驱离了它也不会伤害到它,用最原始的方式击落不合适;第三,这好像在宣扬鼓励打鸟捕鸟的方式,会让人误解,以为厦门的鸟可以随便打。而且从照片上看来,打鸟的这个人心情很愉快,举着鸟哈哈大笑,好像和大家要表达
(李淑琳 整理) 9:02颜先生:昨天晚报第3版《机场驱鸟队活捉超级巨鹰》,这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虽然它跑到机场,但是为什么一定要采取打落的措施呢?能不能用其他办法? (欧锦琰 整理) (来源:厦门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