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世相深看:人人有屋住不等于人人有房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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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3日15:29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伊歌 公众对房价飙升高度关注,从而引发“不买房行动”、“合作建房”等指向住房政策的议论,再次证明房地产不单纯是市场问题,还是复杂的公共政策问题。 有学者戏言:中国的房地产市场化已然“全世界领先”,因为“居者有其产”俨然
“居者有其屋”是人人有屋住,“居者有其产”是家家有房产,是两种不同的社会发展与公共政策目标;发达国家百多年来的经验表明,“有其屋”是必由之路,“有其产”则此路不通。住房是人生存的必要条件,买不起房子的人也得保障他们有房子住,杜甫所憧憬的“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是当今文明社会起码的目标,住房保障制度是市场经济下政府必须提供的公共产品。 依靠市场配置住房资源,并不意味着人人都只能以自己的收入买房子,也不等于说人人都只能靠市场化竞争、自主分散决策来获取住房。住房是价格昂贵的消费品,即便是工薪阶层,虽有可能积攒起买房的钱,但可能不够,或者需要很长时间。因此,在市场经济下,政府需要通过住房保障制度,帮助那些单纯依靠市场解决住房有困难的群体。中国的住房保障制度是社会保障体系的组成部分,包括住房公积金制度、经济适用房的半市场化保障制度、廉租房的非市场化保障制度。 政府的公共政策应该提供住房消费的阶梯:从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到二手房,最后才是新房;社会成员根据自己的收入状况确定起点、逐级攀爬,而不是一步到位。我们并不缺乏这样的公共政策,中央政府也反复强调“重点发展普通商品房和经济适用房”;但由于一些地方政府追逐土地增值收益,不仅没有全面落实廉租房建设,而且在租赁市场征收过多税费,让很多消费者感到租不如买,被迫挤向购买市场。“合作建房”等更“前卫”的提议,也因此遇到无形的阻力。 当“居者有其产”成为隐性而实际的住房政策,地价房价的轮番上涨、泡沫膨胀直至破灭几乎就无可避免。如果不对现行财税体制作出变革,重新调整划分各级政府的财权事权,从制度上抑制地方政府盲目追逐土地增值收益的冲动;那么充满缺陷的房地产市场对宏观调控还会产生“免疫”,调控最终流于“空调”。 关注房价飙升系列评论之六(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