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高级法院“大接访”解决群众的突出问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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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3日19:52 国际在线 | |||||||||
河南省高级法院开展集中“大接访”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新华网郑州5月13日电(记者程红根)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12日和13日连续开展集中“大接访”活动,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各种突出问题。据统计,两天来共接待来访群众3600多人,大批突出问题得到及时处理或进入处理程序。
两天来,河南省高级法院院内广场上,接访者与来访者川流不息。省法院领导班子全体成员及各业务部门工作人员,按照分类、归口接访的原则,分成综合、纪检监察、刑事、民事、民商、行政(赔偿)、执行等10个接访工作组,全天集中接待来访群众。 记者在现场看到,来访群众领取并填写《来访人员登记表》后,按照接访序号,一一来到各接访组反映情况;接访人员在听取情况反映、审查书面申诉材料后,当面提出拟办意见;各接访组组长经审查后,作出批办意见并当场告知来访者;需转办的事项,由交接组及时转交有关部门或下一级法院办理。 “我的案件终于有人管了,解决有希望了。”来自新密市皇帝岭村的白桂英受到院长李道民接待和答复后兴奋地说。白桂英家2003年与河南某建筑公司发生债务纠纷,两级法院一、二审判决后,至今未能执行,要求再审。李道民批办并答复:“请中级法院立案庭组织一次听证,如申诉有理,进入再审程序。” “省法院组织此次大接访,不仅要使来访群众人人受到接待,更要使群众反映的问题件件得到答复。”在现场接访的河南省高级法院院长李道民说,所有来访人员反映的情况均要分类汇总,建立台帐,由省高级法院检查指导组一一进行督办。 据介绍,集中接访主要在5月进行。各级法院将利用双休日或工作日,由院长带领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在公布的地点面对面地接待群众,解决属于本级法院管辖的涉诉问题和干警违法违纪等问题。原则上,基层法院集中接访不少于5次,中级法院不少于4次,省法院不少于3次。 省法院要求,全省各级法院对于集中接访、带案下访和预约接访中群众反映的问题,能够马上解决的,要马上解决;需要调查核实的,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归口分类、分级办理的原则,逐案进行调查处理,限期由承办单位向来访群众反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