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斜拉线使绊子 三马子“跳崖”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4日01:19 西部商报

  本报记者 马国顺 魏娟 实习记者 杨智勇 张云 为您报道一根电线杆牵引钢缆斜拉在马路中间,两年来影响了沈家河村200多户村民的出行,虽然不时有村民受伤,但并没有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以至于在5月11日上午7时,一名村民被这根钢缆夺去了生命。

  现场 钢缆要了一条命

  “快来救人呀!有人掉下去了……”呼救声打破了小山村黎明的宁静。5月11日早上7时许,榆中县沈家河村村民李某准备下地干活,突然看到不远处的一辆农用三轮车突然翻下了10米高的山崖。当她跑到事发地点,发现山崖下的农用三轮车已经摔得变了形,趴在旁边的司机一动也不动,浑身上下都是血。车祸发生后,赶来的村民立即将伤者送到医院,但终因抢救无效死亡。

  踏访钢缆不止一条

  记者在现场看到,农用三轮车坠崖的地方是一条由土石铺的便道,路宽仅有2米,最窄的地方不足1.5米,路旁的路基上固定着电线杆的牵引钢缆。整条钢缆和地面形成了60度左右的夹角,而这根钢缆正是将村民挂下悬崖的罪魁祸首。记者顺着这条路走了一遍,在大约3000米长的路面上,还有4条同样的钢缆。据记者了解,离事发地500米处有一所小学,所有孩子上学、放学时也必须经过这里。

  村民没有安全意识

  死者的弟弟邵先生告诉记者,这些钢缆是2004年农村电网改造时由甘肃电力公司榆中分公司安装的。据他讲,自电线杆安装后,就不时有人被钢缆挂倒和挂伤,但一直没有引起村民的重视。

  电力公司 存在违规设置?

  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有关部门在架设电杆、电线斜拉线等公共设施的过程中,应当考虑到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必须按照有关规定架设,对于有安全隐患的要有警示牌。但记者在现场并没有看到警示牌。电力公司在设置电线过程中是否达到了有关规定的要求?

  带着疑问,记者采访了甘肃电力公司榆中分公司的相关负责人,他表示,此处拉线属于技术问题,重点是为了保护电力设施的安全,随后将会派人到现场调查处理。如果电线杆设置不合适,将会改动,设立警示标语,安装防护栏。

  目前,此事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之中。

  案件链接

  2005年春节前夕,20岁少女刘婷途经东方红广场地下商场南门口时,被一横斜在人行道上的电杆斜拉线绊倒致伤,经法医鉴定为九级伤残。刘婷将兴陇公司及兰州市供电局城关分局推上被告席。2005年11月4日,兰州市城关区法院经审理后,一审判决兰州兴陇房地产开发公司赔偿刘婷各项经济损失共计6.6万余元。

  律师解读

  甘肃兴正义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谢壮认为,这类发生在农村的事故,不像城市道路交通事故,它不属于交通肇事范围,一般不能由交警部门根据事故现场作出责任认定,但受害人可获得赔偿。除此以外,对于这类事故,还要看驾驶员是否具备驾驶执照,是否在正常道路上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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