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暂停使用“泰兴丙二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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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4日01:37 舜网-济南时报 | |||||||||
时报5月13日讯(见习记者 范俐鑫)今天,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紧急通知,暂停使用标示为中国地质矿业总公司泰兴化工总厂(以下称泰兴化工总厂)生产的丙二醇。 因泰兴化工总厂生产的药用辅料丙二醇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我市要求辖区内各药品生产企业、医疗机构制剂室暂停使用该厂生产或从该厂购进的丙二醇,对库存的丙二醇及对已使用标示为泰兴化工总厂的丙二醇所生产、配制的药品就地封存;对已出厂或配制的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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