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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都纳闷:房子咋成了别人的?(2)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4日02:02 新文化报

  律师的说法

  

  吉林市玖新律师事务所的李立新律师表示,原告起诉回迁户的做法有一定依据,但这并不表示回迁户便丧失自己的权利。2002年法院作出了将19号楼判给大煤气所有的判决,
但2001年回迁户就已履行正常的回迁手续,而且当时的砖厂也有安置回迁户的权利。如今由于砖厂和大煤气之间的纠纷影响到回迁户房屋产权问题,回迁户可以要求法院将他们列入砖厂和大煤气纠纷案件中,将回迁户变成第三人,或者也可以另行到法院起诉砖厂和大煤气,将两家单位分别列为第一被告和第二被告。从整件事情始末看,砖厂和大煤气两家单位都不能简单地推卸安置回迁户这个责任。

  另外10余起同类案件将在近日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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