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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命颈伤派出所谎报“鼻出血”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4日03:03 重庆晨报

  本报讯 据海峡都市报14日消息“好好一个人,怎么被带进派出所几个小时就不明不白死了?”日前,陈先生的妹妹陈某某于5月9日凌晨1时左右,在福州华林路永辉超市附近被警察带进福州市公安局茶园派出所,当天凌晨3时许,陈先生等家属突然接到警方通知说其妹妹此时正在福州铁路中心医院内,可等他赶到医院时却被告知妹妹已死亡。

  20分钟多了致命伤

  当天凌晨,陈先生等死者家属找到福州铁路中心医院,院方向他们提供了两份《出诊登记录》,上面明明白白地写着是“颈部伤口”。

  第一份《出诊登记录》中,写明“02:28,到达茶园派出所现场,患者手铐有手铐,神志清醒,情绪激动,欲查看舌头伤口,患者吐口水拒绝检查,脉搏76次/分,呼吸20次/分,颈部无伤口,心肺听诊无异常,手表皮有擦伤。”

  第二份《出诊登记录》记录:“02:44接120通知,出诊茶园所的‘鼻出血’病人。02:50到茶园所门口,患者已在警车上,颈部伤口长约6CM,伤口深,伤及颈动、静脉及气管。02:58到达我院住院部,心跳呼吸已停止死亡。”

  警察谎报鼻出血

  “当时有两个派出所的联防队员在病号旁边,我要看病人,警察不愿意让我检查,说出血很大。我说,我要看一下,我要知道具体情况!”当天的出诊医生郑伟回忆说,他看了以后,觉得不对劲,发现病人颈部的伤口很深,也很大,但已经没有流血了。

  郑伟说,伤口没有再出血,意味着这个病号当时基本上是“死亡”了,后来他想再继续检查,看看具体什么情况,“但警察不让我检查,就关上车门,就直接走了”!

  当日出诊护士赵媚对郑伟所说的这些情况表示认可。她还表示,最让她感到奇怪的是,病人很明显是颈部伤口,警察为什么报120说是鼻子出血?

  记者了解到,目前,省公安厅、福州市公安局、福州市检察院等部门已经介入联手调查陈某某死亡一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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