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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政府出资为百万学生买保险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4日03:09 深圳商报

  本报讯 近日,中国人保财险深圳市分公司正式向社会公布了我市学生人身伤害校方责任险的有关条款,在深圳市取得合法办学资格的所有全日制学校、幼儿园都依法可享受保险保障。该保险已于2006年4月26日零时起生效起保。

  据了解,深圳市102.6万大中小学、幼儿园学生都享受深圳人保财险为期一年的保障服务。深圳由此成为我国首个政府出资为包括民办学校在内的所有学校和幼儿园购买校方责任
保险的城市。

  政府出资投保校方责任险

  2004年12月30日,深圳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最终审议通过了《深圳市学校安全条例》,其中受到广泛关注的“政府为包括民办学校在内的所有学校和幼儿园办理校方责任保险”议案获得通过。

  经过一年多的酝酿,深圳市教育局于2006年4月中旬通过深圳市招标采购中心面向深圳13家符合资格的保险公司就“深圳市学生人身伤害校方责任保险”进行了统一公开招标。经过公平公正的评标,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中标,成为全市1376所学校和幼儿园102.6万名学生人身伤害校方责任保险的独家承保人。

  “学生人身伤害校方责任保险”的标的是学校和幼儿园方对于学生人身的伤害根据法律应该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责任的确定主要围绕校(园)方是否对于学生的人身伤害存在“过错”。《深圳市学校安全条例》出台后,明确了校园方“过错”的责任界定,是该保险得以实施的条件。

  由政府出资投保学生人身伤害校方责任保险是城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体现,反映了深圳市建设和谐社会,落实以人为本思想的深入。

  学生赔偿最高可达60万元

  据介绍,深圳市教育局为我市百万学生投保的校(园)方责任保险不设免赔额。

  与过去的保险相比,深圳学生人身伤害校方责任保险的赔偿标准大大提高。该保险将每人每年基本赔偿限额提高到人民币30万元,每所学校每次事故累计赔偿限额为人民币500万元。在此基础上,中国人保为充分保障校(园)方,在上述基本赔偿限额以上免费提供累计5人次每人每年30万元的超赔保障。也就是说,最高可能获得的超赔保障达到每人人民币60万元,这个赔偿额度基本与深圳受保障群体的经济水平相一致。

  学生享受多项保险责任

  据介绍,深圳学生人身伤害校方责任保险在被保险人的教学活动中或由被保险人统一组织或安排的校内外活动过程中,因多种情况导致注册学生的人身伤亡,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由保险人负责赔偿。

  该保险条款一共列出了21项赔偿情况,其中包括:教职员工擅离工作岗位,不履行职责的,或者虽在工作岗位但未履行职责,或者违反工作要求、操作规定的;学校安排学生集体活动,未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的,或者有明显不安全因素的;学校组织安排的实习、劳动、体育运动等体力活动超出学生一般生理承受能力的;学校的教育教学设施和设备不符合国家和本市安全标准的;学校的场地、房屋和设备等维护、管理不当的;学校组织教育教学活动,未按规定对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的;学校组织教育教学活动,未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的;学校知道或应当知道本校学生患有传染性疾病而校方未采取必要的隔离防范措施导致其他学生感染的;等等。

  该保险责任紧扣《深圳市学校安全条例》不留死角,将《条例》中规定的校园方过错全部列为保险责任,也就是说,根据《条例》规定应当由校园方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均有保险保障。

  首创“抢救费担保”制度

  中国人保财险深圳市分公司可为出险的学生提供1万元以下的抢救费用。该公司有关负责人介绍,为保证参保学生在发生事故后可以得到及时的救治,避免发生事故后校园方及家长因为未能筹措到抢救费而耽误对受伤学生救治的最佳时机,尽最大努力挽救生命,体现人道主义精神,人保财险特别首创设立抢救费担保制度。据介绍,人民币10000元以下的抢救费用可直接通过抢救费医疗担保卡在人保财险的合作

医院先行进行抢救;报案后经人保财险确认属于保险责任后,抢救费担保额度可提高担保限额至人民币50000元继续使用。

  据了解,该保险的赔偿范围除人身意外险给付标准中的死亡和伤残给付赔偿金外,还可以包括相关的医疗费、监护人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贴费、营养费、后续医疗费、残疾赔偿金、残疾用具、残疾鉴定费、残疾康复护理费、继续治疗费、死亡丧葬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学校和幼儿园因此而发生的经保险公司事先同意的法律费用如诉讼费、律师费、事故调查和鉴定费等。可以说,不仅对于学生,保障更加充分,学校也彻底解决了后顾之忧。

  新增学生自动纳入保险

  深圳学生人身伤害校方责任保险还简化了投保手续,保障各类学生包括外国来深交流的学生,体现了一个国际化城市的行为准则。

  深圳学生人身伤害校方责任保险对于每年新增学生自动纳入保险。对于在投保年度内新增学生的情况,自该学生完成注册当时起,自动纳入本保险保障范围,而不须经保险公司确认。对于全市新增学生比例在5%以内的情况免予增收保险费。另外,本保险对于深圳学校组织的学生海外交流给予扩展承保,同时外地、外国来深圳参保学校的交流学生、实习生均参照本市注册学生的保险条件予以免费扩展承保。

  新闻链接

  学生出险后理赔流程

  一般理赔流程:事故发生——先行施救——报案(24小时热线报案电话:95518)——保险公司及时进行事故调查及责任和赔付金额认定——和索赔人签订赔偿接受书——被保险人提供其他理赔资料——保险公司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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