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排查齐市被禁药品 须就地封存严禁擅自退换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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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4日05:12 荆楚网-楚天金报 | |||||||||
荆楚网消息(楚天金报) 通讯员 罗志 记者 杨涛 报道:因存在严重不良反应,齐齐哈尔第二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所有药品均被禁售和禁用(见楚天金报昨日报道)。昨日起,武汉市已在全市拉网巡查被禁药品,并要求一旦发现该厂药品,须就地封存,严禁擅自退货。 据该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该公司生产的药品有亮菌甲素注射液(国药准字H2005777
该局有关负责人强调,武汉各药品批发、零售企业及医疗机构,如发现该厂家药品,应立即就地封存,并报当地药监分局,不得擅自作退换货处理。市民若发现或已购买该厂家药品,可24小时向药监部门举报,电话8571111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