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防农民负担反弹 省政府警告公益事业不得乱摊派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4日05:12 荆楚网-楚天金报 | |||||||||
荆楚网消息(楚天金报) 记者 秦璇 报道:建设当地公益事业,也要尊重农民意愿,不得违规向农民乱摊派、集资。昨悉,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发出通知,要求各地进一步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防止农民负担反弹。 湖北省自开展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以来,特别是去年全面取消农业税后,农民负担明显减轻,涉及农民负担的案件明显减少,但变相向农民乱收费、向农民集资、摊派进行
通知要求,村级公益事业建设必须量力而行,不得举债或不按规定程序向农民筹资筹劳兴办村级公益事业,不准违规将农村公益事业的配套资金摊派给农民。 通知强调,凡是违规出台的收费项目要坚决取消,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要坚决降低,加重农民负担的文件要坚决废止,多收的钱物要如数退还给农民,挪用、克扣或拖欠的补贴、补偿款要如数兑现给农民或村集体。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