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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力争5年内法律援助全覆盖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4日05:15 浙江日报

  本报讯 (记者 朱海兵) 记者12日从省法律援助中心获悉,今后5年内,我省力争把法律援助的受援面覆盖到所有低收入人群,并把所有法律援助接待窗口搬至临街一楼。不仅要让每一个困难群众都打得起官司,还要能享受到便捷、舒心的法律服务。

  “投诉有门,办事有人”。目前全省省、市、县三级全部建立起法律援助机构,共102家,在工会、共青团、妇联、老龄委、残联等团体以及乡镇、社区等设立法律援助站(部
)2000余个。一个以法律援助机构为主要组织者,以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公证员和法律援助专职工作人员为主体,以社会法律援助志愿者为补充,全社会关心支持的“大法援”格局已在我省基本形成。

  “援助大门朝你开,有理无钱请进来”。全省的法律援助从最初的接待咨询、办理法院指定的刑事案件,逐步向接待咨询与化解矛盾纠纷并举、办理刑事案件与办理民事案件并重转变,突出了为困难群众的民事维权;从坐等困难群众上门求援,到采取多种便民措施,将法律援助的触角延伸到基层,为不同的困难群体提供方便、快捷的优质服务。

  (下转第二版)

  (上接第一版) 各地还从当地实际出发逐步降低法律援助的门坎,扩大法律援助范围,如对外来务工人员申请法律援助免予经济审查、对人数众多的欠薪案件直接予以受理等,努力使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经济困难的当事人得到法律援助,全省法律援助的咨询接待和办案数量大幅度上升。

  法律援助工作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平安浙江”和“法治浙江”有着相当重要的作用。今后我省将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的受援面,使更多的困难群众打得起官司,法律援助的办案量逐年递增,力争2010年的办案总量突破3万件。同时加强法律援助基础设施建设,努力为困难群众提供便捷、周到的法律服务。今年,争取80%的市和40%的县、市(区)法律援助中心,做到接待窗口统一标识、统一规章制度,接待人员统一亮证上岗,实行规范服务。

  此外,我省还将进一步强化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的监督管理,逐步建立完善法律援助案件的质量管理、监督、评估和保障机制,确保做到“五个到位”:便民措施到位、经费保障到位、网络建设到位、组织协调机制到位、工作责任制到位,从而使困难群众真正享受到优质、高效的“无障碍”法律援助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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