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时适度调整最低工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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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4日07:40 潇湘晨报 | |||||||||
本报综合消息“最近网上有些传的东西,或者讲得不周全,或者不准确,或者把当事人的某句话作了发挥或者曲解,因此有必要对最低工资的说法给予澄清。”针对近日有媒体报道说我国“各省市最低工资均低于国家标准”,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劳动工资所所长苏海南5月12日接受中央电视台记者采访时表示:该说法严重失实。 “根据劳动法,我国确定最低工资主要考虑四大因素,劳动者供养家庭的费用、社
“2004年国务院责成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出台最低工资规定,要求每两年至少调整一次最低工资标准。”苏海南强调,调整最低工资标准需要适时适度。“工资上涨太快会对就业带来不利影响,但反过来说,最低工资标准不提高,人工成本不适时适度提高也是不对的,我们不能永远依靠低廉的人工成本去提高我们的竞争力。”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