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长杀校长”案被告获死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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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4日09:23 金羊网-新快报 | |||||||||
据新华社电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前日对灵昆中学校长家访被杀案作一审宣判,判处被告郑元波死刑。 2005年11月11日15时许,被告人郑元波因其儿子在校被校长黄玉生体罚一事,与到其家中商讨此事的温州龙湾区灵昆中学校长黄玉生发生争吵。郑元波用家中的电线缠住黄玉生的脖子,后又用菜刀砍其颈部,致其死亡。
郑元波的辩护律师称,黄玉生在体罚被告人儿子后出尔反尔,才引起郑元波“激情杀人”。法庭认为黄玉生体罚行为与此案没有必然关系,被害人在此案中不存在过错。 (日京/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