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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乐业:“3·11”爆炸案开审百色市检察长出庭支持公诉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4日09:40 正义网-检察日报

  本报百色5月13日电(记者崔佐钧 通讯员罗文军) 5月11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乐业县“3·11”爆炸案在该县公开开庭审理。该爆炸案造成9人死亡、4人受伤,因案情重大,百色市检察院检察长周腾、百色市中级法院院长赵建华分别担任该案的第一公诉人和审判长。

  侦查机关查明,今年3月1日,粟艳琴与冉正高协议离婚过程中,得知冉正高与一名陈姓女子同居后即产生报复念头。3月9日,粟艳琴向弟弟粟多德、弟媳杨月粉提出要炸死冉
正高,粟多德、杨月粉在劝说无效后同意帮忙。之后,粟多德、杨月粉向没有爆炸物品买卖许可证明的姚福禧购得12公斤炸药、10发雷管和导火线。11日凌晨1时许,粟艳琴将爆炸装置放在陈某租房门口点燃导火线后逃离现场。这次爆炸造成两栋三层楼房炸塌,致冉正高等9人死亡,4人受伤。

  几天前,当粟艳琴接到起诉书得知这次爆炸不仅炸死了冉正高,还炸死炸伤了十几个无辜的人时,当场嚎啕大哭,后悔莫及。

  检察机关指控,粟艳琴、粟多德、杨月粉的行为已构成爆炸罪,姚福禧的行为构成非法买卖爆炸物罪。法庭将择日进行宣判。

崔佐钧 罗文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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