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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客写手炮轰网络霸王条款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4日12:32 星辰在线-长沙晚报

  本报讯 昨日,国内著名的博客写手王小峰、张立宪、王小山、姜弘在长沙出版物交易中心举行网络博客沙龙,谈到网络与博客写手的版权处理等问题时,网络写手们一致认为,网络有关版权的霸王条款对网络写手不公平。

  博客写手们首先感谢网络给了自己发表作品的平台,张立宪如此比喻网络给网络写手的方便:“网络给了我们一个房子,这个房子还是不收租金的。”至于写手们在进入这个
房子时与网格服务商签署的协议,写手们都表示出非常的无奈。姜弘说:“从许多网络协议可以看出,我们所有的权利都给套住了。”王小峰说:“给网络写专栏可以有稿费,但博客是没有稿费的。”张立宪说:“条款应该是互利的,但大部分网络的条款都忽略了写手的权利。比如,徐静蕾可出博客书,根据新浪协议,新浪也可以出徐静蕾的博客书,而且有翻译、改编的权利。从这可以看出,网络写手的权利随时被拿走了。”对于网络与写手的这种矛盾现在还没有解决的办法,博客写手们虽然牢骚满腹,但都只好苦笑。

  除了与网络服务商之间的版权矛盾,博客写手们还谈到作为自己版权被侵犯的其他种种状态。王小山说:“传统纸媒已形成了为来稿者支付稿费和署名等版权意识,但对网络上的作品,许多杂志、报纸却没有形成为作者支付报酬的意识。”姜弘说:“有一家报纸开了自己的专栏,但自己却不知道这回事,当然,这家报纸用的全是自己博客上的文章。”另外三位网络写手纷纷表示都遇到过这种事情,王小峰说:“并不是自己介意给多少报酬,而是希望写作权利得到尊重。”

  除了自己的权利被侵犯得不到解决问题的办法,博客、播客、视客作者们在创作时对别人权利的是否侵犯也常常纠缠不清。姜弘以胡戈的《馒头血案》为例,他说:“照理说只要不用于商业目的改编是不属于侵权的,但版权界显然对这个问题还没有十分明确的答案。这就让我们这些播客、视客难以把握这个游戏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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