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试点城市设立“虚拟警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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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4日12:57 大华网-汕头特区晚报 | |||||||||
据新华社今日专电为解决公安机关在互联网公开管理、公开执法上的缺位,公安部日前决定在重庆、杭州、宁波、青岛、厦门、广州、武汉、成都等八个试点城市,率先推广深圳公安机关做法,设立网上“虚拟警察”,把公安机关互联网管理纳入社会治安管理总体框架,依法公开管理互联网。 针对互联网管理上出现的新问题,深圳市公安局在全国率先推出“虚拟警察”,在
在5月13日闭幕的全国公安机关互联网管理工作现场会上,会议决定从今年6月起在第一批八个试点城市推广深圳的做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