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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查禁“齐二”药品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4日12:57 今晚报

  本报讯 (记者孙诚)记者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紧急通知,本市已发出通知,在全市范围内停止销售和使用齐齐哈尔第二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所有药品,同时各区县药监部门对上述产品就地查封、扣押。

  据悉,日前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现部分患者使用齐齐哈尔第二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亮菌甲素注射液”后,出现严重不良反应。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定:该
产品为假药,其生产环节存在明显漏洞,相关人员因涉嫌触犯刑律,公安部门已立案侦查。为保证人民用药安全,国家有关部门决定停止销售和使用该厂生产的所有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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