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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高校商业贿赂案:上学贵有另一只黑手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4日15:18 新华网

  教育乱收费是令广大群众深恶痛绝的现象,部分学校利用家长想让子女接受更好教育的心理,利用本来属于公众的教育资源,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教育主管部门应该切实重视这个关系到千家万户的问题。

  新华网南京5月14日电(新华社“新华视点”记者施勇峰、郭奔胜)江苏省检察机关经过两年多的侦查,挖出了一系列高校教材回扣案:在江苏115所高校中,已查出有109所学校
涉案,已有130多起商业贿赂立案。

  触目惊心的案件告诉人们:在社会反映强烈的“上学贵”背后,原来还有另一只黑手--“商业贿赂”在从中捣鬼。

  一本教科书回扣知多少?

  系列教材回扣案,源于一家书店的记账本。

  2004年初,南京市建邺区检察院反贪局工作人员在一家书店调查时,发现了5本记满图书回扣情况的“小账本”,上面记录了数十所学校有关人员拿教材回扣的情况。办案人员顺藤摸瓜,很快摸出了100多条线索,一起起高校商业贿赂案浮出水面。

  这些侦破过很多大案的检察官们怎么也没想到:一本小小的教科书,竟会有这么多的回扣。建邺区检察院反贪局副局长耿辉说,仅他们院承办的教材回扣案中,涉案人员收受的贿赂款已有200多万元。

  1987年,国家教委曾发文规定,高校教材允许有9%至12%的折扣,其中5%要返给学生,其余作为业务费用支出。于是,有人便在这个政策“口子”上做起了文章。

  检察机关发现,大部分学校都没有将折扣返还学生,也没有用于教材发行业务支出,而是先将折扣放进“小金库”,然后“洗”进个人的口袋。目前,已查出在“小金库”里的这类违法金额2000万元。

  记者调查发现,按照教材回扣的“潜规则”,学校按课本定价的100%卖书给学生,书商按码洋的15%至25%折扣给学校,出版商以6.5折至7.5折卖给书商,出版商的成本只占到书价的三四成。还有一些出版商直接把教材卖给学校,给的折扣高达35%。而一般教材的定价少则20元,多则近百元,有的教材还与光盘一起搭售,价格被抬得更高,一套教材的价格有的达300元以上。

  除了明折扣,还有大量暗回扣。暗扣,就是在明扣的基础上根据购书码洋的多少再进行“让利”活动,这些钱通常从书商的口袋里直接进入学校有关人员的腰包里,学校无账目可查,只有书商的账面上才有记录。暗扣有时候还体现在报销发票、组织旅游或年终“奖励费”上。暗扣属于典型的商业贿赂行为。

  教材回扣中,大学英语回扣率比较高,也最为普遍。从1997年到2002年,某高校的图书代办站共向省内几十家大学供应大学英语教材。每所大学的教材科都从这个代办站领取数万元的回扣款。南京某工程学院的教务处长一个人在2年内就领取了近4万元的大学英语教材“奖励费”。

  江苏东南大学一位大学英语教师说,大学英语类教材因为是公共学科,所有学生都要人手一本,所以被书商看成一块肥肉。一些出版商不择手段,明折、暗扣一起来,还组织相关主管领导、采购人员出国旅游、打高尔夫球、到豪华消费场所消费。有的出版商甚至聘请相关人员当“顾问”,以“顾问费”方式给回扣。

  建邺区检察院副检察长吴建春算了一笔账,每个大学生在校期间购买英语教材及相关书籍至少200元,江苏省在校大学生约120万人,这个市场就是2.4亿元,按照行业内通行的8.5折扣,折扣款就达3600万元。

  省有关部门曾下文规定,江苏所有高校“马克思主义理论课”和“思想品德课”的教材都由某出版社读者服务部来供货。“两课”教材的总码洋以“发行费”和“课程建设专项费用”的名目折扣25%,这些费用分别落入学校的教材科和“两课”教学部门,甚至流向个人腰包。

  教材成暴利肥了哪些人?

  一项公众调查结果显示,教材出版业在2004年、2005年连续两年进入“中国十大暴利行业”排行榜。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教材的零售利润不得超过5%,但实际上零售商的利润已高达45%至50%。

  有暴利就往往有贿赂。在江苏高校系列教材回扣案中,涉案人员既有分管教材的领导和管理人员,也有教学方面的负责人,还有财务人员、采购人员。总之,只要同教材采购环节沾边的人员,都是不法书商贿赂进攻的对象。

  江苏某高校参与教材采购的一名办事员,5年“吃”了14万多元教材回扣,她每进行一次购买活动,都要从书商那里签字领取不少折扣费,然后每年还要集中领取一次“奖励费”。

  办案人员向记者描绘了教材回扣案中两条“犯罪链”:一是明扣→小金库→个人腰包→犯贪污罪;二是暗扣→个人腰包→犯受贿罪。

  江苏一高校教材科4名工作人员,从1999年至2001年3年间,把9家书商给学校教材购书的明扣共计33万多元,放入部门“小金库”,然后4人按照职务高低和工作年限进行“瓜分”。检察机关对这4人以贪污公款罪起诉,法院判处4名案犯3年至10年有期徒刑。

  相关报道:

  陈至立指出,开展创建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县活动,发挥示范县的表率作用,对于推动规范教育收费和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逐步解决社会普遍关注的“上学难、上学贵”问题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她强调,解决“上学难、上学贵”问题,是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具体体现,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工作,也是促进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要坚定信心,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树立正确的教育思想,进一步推动规范教育收费工作,努力尽快解决“上学难、上学贵”问题。

  陈至立要求,要认真分析“上学难、上学贵”问题产生的原因,统一思想、坚定信心,采取有力政策措施加以解决。

  福建省教育厅、省政府纠风办、省物价局等七部门近日联合开展治理教育乱收费行动。该省教育厅办公室负责人告诉记者,此次七部门联合下发的《福建省2006年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从十个方面规定了治理动作。

  严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收借读生。从今年起,对公办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全部免除学杂费,即除按原“一费制”相关标准向学生收取课本费、作业本费及向寄宿学生收取住宿费外,不得再向学生收取其他任何费用;享受免费教科书的学生,不再缴纳课本费。

  特别策划:

  刘金平表示,“十一五”期间规范教育收费的思路是必须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坚持教育的公益性和公平性原则,坚持“从严治教,规范管理”。要通过加快教育改革和发展来解决教育发展中的问题。治理教育乱收费,必须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着力构建治理和预防教育乱收费的长效机制。

  严格规范中小学收费行为、制止以改制为名乱收费、严格执行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政策、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 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全面清理学校收费项目和标准,今年全国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主要任务已经确定。

  记者11日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了解到,教育部、国务院纠风办、监察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审计署、新闻出版总署联合下发了2006年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确定了六大任务。

  人大代表话教育:

  李安国,山东省一个欠发达县的普通农民,2005年的家庭账单上又出现了赤字,而出现赤字的原因只有一个——供孩子上学读书。

  45岁的李安国夫妇有三个儿子,分别是21岁、19岁、17岁。大儿子上了一年大学,花了1万多元,上不起就退学了,只能出去打工。二儿子去年考上大学,一开学就交了将近9000元,向亲戚朋友借了3000元,又从农信社贷了5000元,才把这笔钱凑齐。三儿子上高中一年级,去年开学交了2000多元,其中学杂费1350元,书费、材料费480元,最后交完钱只剩下50元生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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