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北京市朝阳区违法用水举报奖励公告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4日16:15 北京晚报

  朝阳区水资源紧缺,水资源浪费现象时有发生,为了北京创建节水型城市,缓解水资源供需矛盾,鼓励公民举报违法用水行为,实现全民参与节水,打击区域内破坏和滥用水资源的不法行为,根据《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和《北京市节约用水办法》的有关规定,朝阳区水务局对举报单位或个人(不包含朝阳区水务局工作人员)按其举报违法行为的影响程度给予100—5000元不等的奖励,违法行为包括以下几方面:1、未经批准开凿机井的;2、没有办理取水许可证或未依照批准的取水许可规定条件取水的;3、擅自改变农业用
井用途的;4、耗水量大的用水单位未安装、使用循环用水设施或者洗车企业未按规定使用再生水的;5、用水实行包费制的;6、住宅小区和单位内部的景观环境用水使用自来水的;7、用水设施、设备和器具失修、失养或者管理不善造成浪费用水的;8、用水单位使用明令淘汰用水器具的;9、其它违法取水和浪费水事宜。

  举报者可采取举报信、电话、当面、电子邮件等方式举报,水务局保证对举报人的信息保密。举报电话:朝阳区水务局85967331;朝阳区水务局水政监察大队65421127;朝阳区节约用水管理中心65010416电子邮件:bjchyjshb@163.com通信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团结湖上泗路90号邮编:100026

  北京市朝阳区水务局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