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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日起器官移植设门槛厦达标医院仅一家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4日17:29 海峡都市报

  N本报记者 郑友贤/通讯员 陈克

  本报讯 昨日,记者从“2006眼科新技术研讨会”上了解到,卫生部《人体器官移植技术临床应用管理暂行规定》7月1日将施行。以后将严格控制人体器官移植数量,严格技术准入:原则上只有三级甲等医院才能开展器官移植,未取得器官移植资质的医疗机构,不得开展人体器官移植。而厦门的情况是,除了厦门眼科中心,至今尚无其他三级甲等医院,这
意味着目前该市只有厦门眼科中心这一家医院有资格开展器官移植手术。

  不过,厦门市第一医院和中山医院都表示,正在积极争创三甲。据了解,早在上个世纪90年代,中山医院就开展了角膜移植手术、心脏移植手术、肾移植手术、肝脏移植手术。

  又讯 昨日,国内著名眼科专家齐聚鹭岛,参加由厦门眼科中心主办的“2006眼科新技术研讨会”,共同商讨目前国际上最新的眼科技术,以及怎样应用最高端的计算机软件技术来操作最细致的眼科手术。本次研讨会还准备了白内障和准分子激光治疗近视领域的数台高水平眼科手术,通过厦门电视台3套今日上午10:00~11:00现场直播,供厦门全市人民观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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