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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偷车换来的钱买彩票 一男子未发财先进监狱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5日02:26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晨报讯为了购买彩票他不惜以身试法,用盗窃来的东西换钱买彩票。一男子最终暴富梦想没有实现,却因盗窃数额高达9万余元,最终发财梦想给他带来了11年的囹圄生涯。

  被告人晓仁,合肥市大杨镇人,文盲,1995年曾因盗窃罪被判处2年6个月的有期徒刑。2005年的一个偶然的机会,他购买了一次彩票,没想到就中了一百多元。这让晓仁欣喜若狂,从此便认定购买彩票可以发财致富。此后,晓仁几乎将所有的钱都用来购买彩票,但
中奖得到的钱远没有花费的钱多。因为没有正当的职业,有时他连购买彩票的钱也没有。

  2005年1月开始,晓仁开始了盗窃的勾当。第一次,他就在大杨镇一个居民楼的车库内盗得一辆摩托车,以400元的价格销赃。第一次的得手,让他的胆子越来越大,他自配了各种车钥匙,制作了盗车工具,专门做起了盗窃车辆的事情。到2005年10月份,晓仁盗窃的摩托车、自行车、面包车等各类车辆多达15辆,价值9万余元。所有这些赃款,除了维持生活外,全部用于购买彩票。

  为了购买彩票,他甚至连邻居的摩托车也偷。2005年10月5日晚,晓仁将住所附近一居民楼下的摩托车盗走,存放在家中准备出售。当晚,失主发现车辆失窃,于是失主用摩托车的遥控器在周边寻找,当来到晓仁的门口时,摩托车在晓仁的家中鸣叫了起来。见事情败露,晓仁将偷来的摩托车归还给了失主。同年10月8日,晓仁被抓获归案。与晓仁一同被抓获的还有长期为其销赃的另外两名犯罪嫌疑人。

  (庐剑肖献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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