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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车补贴 纳入工薪征个税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5日03:54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记者 谭麟 陈昌君)记者昨日获悉,国家税务总局出台规定:从今年3月6日起,各级地税局要对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后各种形式的补贴收入部分,征收个人所得税。

  据了解,此项个税征收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计算办法为:补贴金按月发放的,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不按月发放的,分解到所属月份并与该月份工资、薪金所得合并后计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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