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见16岁网友14岁女孩被“送”给嫖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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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5日04:14 山西晚报 | |||||||||
本报5月14日讯(记者郭卫艳)14岁少女韩某与网友张某见面,不想却被16岁的“姐姐”送到了嫖客身边。今天,记者从太原市杏花岭区法院获悉,未成年人张某因介绍卖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并处罚金1万元。 2005年10月3日,韩某在网上认识了家住杏花岭区的张某,聊得非常投机,两人相约第二天在鼓楼广场见面。约好后,张某立即找到了赵某(在逃),赵某随后联系上了嫖客高
事后张某分得1200元钱,为了封住韩某的嘴,张某一面警告韩某不要把这件事说出去,一面买了一部小灵通送给韩某并给了韩某70元现金。 (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晚报网络编辑:赵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