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躲避失身弱女跳车受伤 作恶者获刑6年赔偿4万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5日06:08 荆楚网-楚天金报

  荆楚网消息(楚天金报) 特约记者 原风 通讯员 谢安平、张兵 报道:朱某交友不慎险失身,跳车受伤一案有了下文。11日,沙洋县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潘某有期徒刑6年,并赔偿朱某经济损失4.3万元。

  去年11月27日晚,潘某与他人在沙洋一娱乐城吸食“K粉”后,打电话约朱某出来跳舞。约零时许朱提出回家,潘某假称相送,将朱骗上摩托车。当行至沙洋大桥收费站时,朱
要求潘某送其回租住处,潘某则提出要带她回家睡觉,朱不同意,要其停车,潘某未予理会继续前行。过收费站后,潘某加速行驶。朱为逃脱魔掌,从摩托车上跳下摔倒,潘某前行十几米停车看了一下后即骑车离开。后经法医鉴定,朱的损伤程度属重伤。

  法院审理认为,潘某的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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