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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特斯·邦威”回应打人事件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5日08:05 安徽在线-安徽商报

  本报讯(记者冯兰友实习生王峰)5月11日,本报报道了省城淮河路步行街美特斯·邦威专卖店门口发生的群殴事件,此事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反响。昨日下午,美特斯·邦威集团有关负责人紧急约见省城媒体记者,澄清此事。参与打架的4名男子已被治安拘留。

  昨天下午,美特斯·邦威方面出示了与房东魏某签订的承租经营合同书及补充合同。合同显示,2003年5月4日,美特斯·邦威合肥地区负责人钱经理与房东合肥市庐阳区新安
皮鞋店负责人魏某签订了3年合同,今年5月9日到期。2005年4月,双方又签订了为期2年的补充合同,有效期至2008年5月9日。

  根据合同约定,如果房东有意将店面转租他人,需经钱经理同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后,再退回预付的订金,并支付违约金。美特斯·邦威的钱经理表示,直到现在,他都未收到魏某更改合同的书面通知,双方也没有协商。“当天,长缨公司来了一伙人,强行要关店门,工作人员出于自卫,与他们发生冲突。”对此,魏某却有另外一番说法“我根本不知补充协议这回事”,并一再强调美特斯·邦威占用的房子5月9日已经到期。而当事另一方合肥长缨公司声称他们已租下今年5月9日以后该店铺的使用权,并提前向房东支付了100多万元的房租。

  美特斯·邦威法律顾问陆阳山律师表示,美特斯·邦威将保留追究有关当事人责任的权利。记者从逍遥津派出所获悉,参与打架的4名男子已被治安拘留。至于美特斯·邦威的商铺到底有没有到期,还有待法院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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