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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救我们患癌的母亲”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5日08:05 安徽在线-安徽商报

  本报讯(实习生白翎记者王素英文/摄)一位患有乳腺肿瘤亟待治疗的母亲,因为患有精神分裂症,不愿配合治疗而让一家人犯了难。虽然其家人多次咨询医院,甚至已经做好了手术前的所有准备,但因为医院因担心母亲住院会给其他患者带来麻烦而拒绝为其手术。眼看着母亲的病情越拖越久,心急如焚的兄弟俩特地来到本报,向社会发出呼吁:“谁能救救我们的母亲?”

  “今天是母亲节,看着别人的母亲健康幸福地生活,我们兄弟俩急坏了。可不管怎么说,母亲就是不愿到医院做手术。”昨天上午,王东、王飞兄弟俩来到本报。他们满面愁容地告诉记者,母亲今年64岁了,去年年底发现左胸有个肿块,经医院诊断可能是乳腺肿瘤,需尽快手术。但让他们头痛的是,母亲患有精神分裂症,对于医生和家人所说的病情她根本不相信,更不愿意到医院接受治疗。虽然家人为了说动母亲费尽心思,但母亲仍不愿意做手术。

  “为了治好母亲的病,我们咨询了多家医院,甚至在一家医院已经做了手术前的各项检查,但最后医院考虑到风险,和母亲住院可能会给其他患者带来麻烦,都不愿意给她做手术。”弟弟痛心地告诉记者。一家医院还告诉兄弟俩要手术必须让母亲签字,否则就不能动手术。“她根本不愿意手术,怎么可能去签字?医生还说家人不能代签。眼看母亲的病越拖越久,我们全家人快急疯了,真不知道怎么办了。”王东说到激动处,眼泪流了下来。

  为了让母亲接受手术,他们甚至找到了精神病医院,但医生说要让母亲主动接受手术,至少要有半年时间的精神治疗。“半年时间,说不定母亲的病已经没办法再医治。我们真的等不起了,现在我们只希望哪家医院能及早收治母亲,我们只希望母亲早日手术,早日康复!”

  昨日,记者就兄弟俩说的医院非得让其母亲签字一事咨询了法律界人士,合肥市12348法律咨询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按照兄弟俩的叙述,其母亲应该属于限制行为能力人的范围,其行为应该由其监护人代为履行。现在王先生的父亲还在,也就是说,只要王先生的父亲在手术单上签字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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