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泉港两家“污点”建筑企业被取消中标资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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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5日09:00 正义网-检察日报 | |||||||||
本报福州5月14日电(记者张仁平) “看来在2006年,我们难以在本地重大工程承包中分得份额了。”看着今年前4个月红火的建筑市场,福建省泉州市泉港区一建筑公司负责人郭某只能是一个旁观者,尽管他的企业在当地有得天独厚的条件,也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其他同行把8个建设工程承揽走。 郭某所在的企业无缘今年当地建筑工程的招投标,是因为泉州市泉港区检察院行贿
不仅如此,按照泉港区建筑市场廉政准入规定,从行贿受贿判决生效之日起,行贿单位2年至3年内不得进入本地建筑市场。由此,已在泉港建筑市场站稳脚跟、扎根多年的惠安县一建筑公司负责人张某,因旗下公司经理行贿在案,不得不从建筑市场退出,痛失两年的商机。张某说,两年后,他的公司将重新进军泉港建筑市场,但不会重蹈覆辙,将以正当手段参与竞争。 2000年设区建制的泉港是一个百业待兴的海湾城市,各地建筑商云集于此抢占城市开发建设的商机,建筑领域成为行贿受贿的多发地带。2004年5月,该区检察院在全省率先建立建筑市场“行贿黑名单”制度,将有行贿记录的17家建筑商和房地产开发商、30名行贿人录入档案,建立“行贿黑名单网上查询系统”。截至今年4月底,该院已向建设主管单位和项目业主提供查询33次,有关部门依据该院出具的查询结果函,取消了两家中标候选人资格,5家建筑公司因此失去“重合同守信用”参评资格。 张仁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