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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在重庆等八城市率先推广设立虚拟警察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5日09:37 新华网

  

公安部:在重庆等八城市率先推广设立虚拟警察

  

公安部:在重庆等八城市率先推广设立虚拟警察

  网络警察:警警察察(新华网)

  公安机关互联网管理工作现场会5月13日闭幕。会议决定,在重庆、杭州、宁波、青岛、厦门、广州、武汉和成都八个城市率先推广深圳公安机关做法,设立网上“虚拟警察”,把公安机关互联网管理纳入社会治安管理总体框架,依法公开管理互联网。公安部副部长张新枫出席会议并讲话。

  张新枫指出,深圳市公安局率先推出“虚拟警察”在网上执勤巡逻,提高公安机关网上“见警率、管事率”,其经验具体体现在“四个坚持”:一是坚持公开管理。与网民实时互动,对网上造谣诽谤、淫秽色情、赌博和诈骗盗窃等丑恶现象和违法犯罪活动,在网上公开制止、公开查处、公开教育警示。二是坚持依法管理。依法规范公安机关网上管理和网上执法行为,精心打造一支懂公安业务、懂网络技术、会做群众工作的网上执法队伍。三是坚持基础管理。“给网站立户口,为网站上门牌”,给论坛配备信息“保安员”,在重点网站设立“治安岗亭”,落实网站、网民的责任,构建了防范网上有害信息、维护网上秩序和网络安全的社会防线。四是坚持主动管理,把网上化解矛盾纠纷作为新时期公安机关开展群众工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方式。既坚持严格执法,又坚持热情服务,维护了党和政府的形象,树立了公安机关在互联网上的良好形象。

  张新枫要求,推广深圳经验要做到“五个落实”:一是落实网上管理责任,要像巡警在社会上巡逻一样,建立网上管理责任区;二是落实公开管理措施,建立网上案件报警网站和报警岗亭,“虚拟警察”要走上互联网,建立网上执勤巡逻的工作规范;三是落实网上防控工作,组织指导互联网服务单位和联网单位建立健全信息安全管理制度,落实防计算机病毒、防网络攻击、防有害信息传播的信息安全保护技术措施;四是落实工作规范和工作机制,严格依法执勤、依法办事,积极与互联网行业管理和互联网新闻管理等部门配合,形成管理合力;五是落实服务群众、服务社会的各项措施,要组织社会力量,建立网络安全应急联动体系,尽快形成对社会的信息安全和网络安全服务保障能力。 (安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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