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在8试点城市推广设立“虚拟警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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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5日11:57 大华网-汕头都市报 | |||||||||
新华社深圳5月14日电公安部日前决定在重庆、杭州、宁波、青岛、厦门、广州、武汉、成都等八个试点城市,率先推广深圳公安机关做法,设立网上“虚拟警察”。针对互联网管理上出现的新问题,深圳市公安局在全国率先推出“虚拟警察”,在网上值勤巡逻,对网上造谣诽谤、淫秽色情、赌博等违法犯罪活动,在网上公开制止、公开查处、公开教育警示,并与网民网上沟通、互动,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此外还给论坛配备信息“保安员”,在重点网站设立“治安岗亭”,落实网站、网民的责任。全国公安机关互联网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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