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法官交警联合办公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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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5日12:38 江南都市报 | |||||||||
设立“交通事故速裁庭”快速调处交通事故纠纷 本报赣州讯肖胜武、记者温凡报道:昨日,赣州两名交通事故当事人在交通事故速裁庭法官的调解下,高兴地达成和 解协议。这是赣州交通事故速裁庭设立以来受理的首起交通事故纠纷。
根据惯例,一般交通事故发生后,经交警部门调解无效,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往往要通过向法院起诉这道程序解决问题 ,但交通事故的受害方经常因请律师等的起诉程序繁杂而懒于诉论,或因拿不出钱打官司等问题难以维护自己的权益。刚刚成 立的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速裁庭由赣州市章贡区人民法院和赣州市交警支队直属大队联合设立,办公地点设在交警大队事故科, 由一名法官和书记员组成,形成法官和交警联合办公的格局。由此,交通事故当事人可以在交警部门调解失败后,直接向速裁 庭提出诉讼,从而获得快速、便捷的诉讼服务。 据了解,赣州市章贡区人民法院授权速裁庭直接向群众提供部分司法救助,经济确实困难的当事人可以申请缓交诉讼 费,采取诉前或诉讼保全时无须提供担保等。速裁庭还采取在规定诉讼期限内尽快办理、需要判决的案件无特殊情况当庭宣判 、给受害方书写诉状时提供法律咨询、诉讼过程中尽量不要求受害方聘请律师等措施,方便群众提起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