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尚无因“齐二药”药品产生不良反应患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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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5日15:06 中国江西网 | |||||||||
中国江西网15日南昌讯(记者何凡 报道)中江西省药监局15日上午发布查封“齐二药”药品的情况通报。通报显示,截至5月15日11时,江西尚未发生因销售、使用齐齐哈尔第二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所有药品而产生不良反应的病例。目前,全省各级药监部门仍在紧张清查中。 连日来,江西采取了紧急布控和预防措施,在全省范围内进行突击检查,对齐齐哈
江西药监局要求全省各级食药监部门立即对辖区内所有药品生产企业和医疗机构制剂室进行专项检查。暂停使用标示为泰兴化工总厂生产或从该厂购进的丙二醇对库存的丙二醇进行控制和检验。对已经使用标示为泰兴化工总厂的的丙二醇所生产、配制的药品,就地进行暂控。对已经出厂或配制的药品,责成生产企业立即通知经营单位暂停销售,已进入到医疗单位的立即通知其暂停使用。 江西省药监局还提醒广大患者和人民群众,在当前购买或使用药品时,要仔细查看药品的生产厂家和包装说明书,一经发现齐齐哈尔第二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药品,要立即停止使用,并向当所有地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南昌市药监局24小时值班电话:0791—3853110;市民如在药品流通批发企业、药店、医院发现有齐齐哈尔第二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药品销售或使用,可拨打该电话举报。另外,市民如在前期使用该公司药品产生不适反应,可拨打南昌市药监局电话0791—3855569报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