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运钞车撞人撞出法规尴尬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5日15:16 法制晚报

  5月13日下午,南坪街头一老翁满脸鲜血,一路追赶一辆运钞车。据《重庆晨报》报道,运钞车最终在开出500米后,被闻讯赶来的群众拦下,但运钞车为保车上千万现金安全,仍拒绝开门救人。

  笔者注意到,“运钞车撞人”成了当日几大网站跟帖最多的新闻,诸多网友在骂“钱多压死人”现象,说生命大于一切,运钞车不该因为车上有几千万的现金就漠视群众的安
全。

  笔者理解大多数人的愤怒情绪,但对上述观点不太认同。运钞车撞人后押运人员是否下车救人,首先不是一个道德问题,也不是一个钱多钱少的问题,而是一个法律问题。

  押运行业在我国是一个新兴行业,目前规范武装守护、押运服务的法规,主要是公安部2005年印发的《保安押运公司管理暂行规定》。根据该规定:“押运人员应当严守出发时间、行车路线、交接地点及车内护运物品秘密,未经所属公司批准,不得改变行车路线。严禁押运人员途中下车与其他人交谈或者处理与押运任务无关的其他事务。”

  按照这个规定,押运人员如果下车救人,就涉嫌违反公安部的规定,可能面临下岗。对押运人员来说,在这种情况下确实两难:下车救人,违规;不救人,道义上说不过去。在这里,运钞车司机严某及时报警的做法是正确的,而押运人员没有下车救人,仿佛也没有错。

  运钞车在城市里工作,发生一点意外在所难免。遇到这种情况如何处理?这起事件给相关部门提了醒:应对此进一步做出明确规定,不能让无辜群众无助,也别让押运人员左右为难。

  孙化民


发表评论

爱问(iAsk.com)

 【评论】【收藏此页】【 】 【多种方式看新闻】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