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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市立案查处商业贿赂案件47起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5日16:20 乌鲁木齐晚报

  自今年治理商业贿赂以来,目前我市检察机关已立案查处商业贿赂案件47件47人。其中医疗卫生系统商业贿赂案件28件28人;工程建设领域商业贿赂案件19件19人,共涉及金额200余万元。

  另据市工商局今年第一季度统计显示,我市工商系统共立案查处商业贿赂案件15件,涉及金额约1400万元,共给予经济处罚13万余元,主要是在商业活动中收受回扣行为。

  5月12日,自治区党委常委、纪委书记、自治区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组长符强一行5人,就我市商业贿赂治理专项工作进行了调研。市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殷宇霖对我市近期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作了汇报。

  殷宇霖说,我市治理商业贿赂尽管开局良好,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目前对商业活动和交易行为缺乏有效的监督手段,主要依靠知情人的举报这一单一渠道;各部门、各单位工作开展不平衡。

  符强对我市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给予充分肯定。他要求,要正确处理好治理商业贿赂中,重点单位与面上单位的关系,牢牢把握好三类重点人,政府执法机关有监督管理权的重点环节、重点岗位、重点人员和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企业单位的经营人员及行贿者,对涉及产权交易、资源开发、经济领域等重点环节的治理工作,要结合自身实际,加大力度,务必取得实效。在自查自纠阶段,对主动上交受贿款的违纪人员,可从宽处理,即便是已经立案的,凡能正确对待自己的错误行为,积极配合组织说清问题的,也可从宽处理。同时,要正确把握政策,不能出现因治理工作的开展,特别是查办案件而影响到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责任编辑:李靖

作者:杨媛媛 实习生赵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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