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按照规定办理驾驶证 包头市8000人需要重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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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5日21:47 北方新报 | |||||||||
本报讯(记者 万 菲) 记者昨日从包头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了解到,针对包头市人在鄂尔多斯市不按照规定办理驾驶证的严重现象,根据自治区公安厅交警总队的要求,包头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发出公告:凡是持有2005年1月1日至2006年3月31日鄂尔多斯市签发的驾驶证的包头市人员要在包头市重新参加考试,2006年6月30日前不预约参加考试者,一律注销其驾驶证。
今年2月3日,包头市人齐鑫驾驶一辆小轿车在110国道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前旗境内与一辆大卡车相撞,齐鑫与小轿车内的6个人全部死亡。自治区公安厅交警总队的工作人员在调查此事时发现,齐鑫的驾驶证于2005年12月20日领于鄂尔多斯市,其考试档案中没有学员齐鑫的签名,只有考试员的签名。自治区公安厅交警总队的工作人员还发现,仅2005年1年,包头市人在鄂尔多斯市办理驾驶证的就有8000人,普遍存在学员自己不签名考试员代签的情况。遵照自治区公安厅交警总队的指示精神,包头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要求凡是持有2005年1月1日至2006年3月31日鄂尔多斯市签发的驾驶证的包头市人员重考,考试不合格者可以补考一次,仍然不合格者,他们将报请上级注销其驾驶证。另外,持有2005年1月1日以后由鄂尔多斯市转到包头市的驾驶证的人员也要进行重考确认。 针对上述情况,包头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作出决定:今后,对于异地人员办理C1驾驶证的,必须具备以下条件:需要在异地暂住1年,并且有当地派出所签发的暂住证;申请人如属务工人员,需要由雇用单位出具证明,如属经商人员,也需要相关单位出具证明,如属学习或者挂职锻炼的人员,应该由学校或者单位出具证明;申请人的以上证明必须存入驾驶员档案,无以上证明申请C1驾驶证的,一律不得受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