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称药价将每两年调整一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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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6日01:17 华夏时报 | |||||||||
本报记者丁华艳报道 有关部门拟通过建立药品原料成本监测机制、设立药价浮动干预措施、限定专利药利润等新方式制定药品的价格。 昨天,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副司长周望军在出席北京医药行业协会成立五周年庆祝大会时,发表了《关于药品价格管理现状与思路》的演讲。
他透露,有关部门在今年年底前将出台《政府药品定价办法》和《医疗器械临时干预措施》等办法,建立公开、透明、可预期的政府药品价格管理办法。而在办法出台前,国家发改委将继续分期分批降低药品价格。他说,办法出台后,将建立“每两年调整一次药价”的机制;对于创新的专利药品,会在价格上给予支持,但政府会规定专利药的利润空间。为了准确掌握药品的成本,有关部门将监测药品原料的成本价格变动,同时还将控制药品的制造成本,例如控制企业的财务成本与管理成本等。 “单独定价最终会走向消亡,但需要有一个过程。”周望军说,目前因为单独定价,一些与普通药品药效相近的药品,价格却极高,其中不乏企业的寻租行为,引发诟病。 “一个支架好几千,超过成本价格好几十倍!”周望军说,像这样医疗器械价格虚高的现象,有关部门将出台重大措施治理限制。 而对于按规定由市场定价的药品,周望军说有关部门将启动干预措施。例如,药品涨价超过一定幅度时,药品生产企业需要向政府部门备案并说明原因,否则不允许涨价;有群众举报药品赚取暴利时,有关部门将介入调查,并进而处罚。但对于不属于医保目录的非政府定价药品,政府的监管仅限于临时干预。 此外,周望军说6月底7月初,有关部门将一次性出台十几个政策和配套文件,规定社区医院药价、医疗服务价格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