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零口供”抢劫犯被判死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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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6日01:17 华夏时报 | |||||||||
据新华社电一名离职“的哥”,为抢劫钱财将一名现职“的哥”残忍杀害,却矢口否认实施了这一暴行。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近日对这名“零口供”抢劫犯瞿云龙一审判处死刑,没收财产5万元。 2005年5月15日凌晨,曾是的哥的瞿云龙看到秦某驾驶一辆桑塔纳轿车,瞿将其拦下,趁秦某不备之际,掏出一把单刃尖刀猛刺秦某头面部、胸部和四肢,秦某终因大失血而死
被捕后,瞿云龙始终未作有罪供述,辩称自己脸部、手部伤口是吃饭时与民工打斗留下的。 上海二中院审理后认为,瞿云龙的供述与法庭审理查明的证据材料相矛盾,不予以采信;瞿云龙为图财,采用杀人的暴力方法劫取他人财物,并致人死亡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故作出死刑判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