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农民不再为打官司跑断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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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6日01:53 都市快报 | |||||||||
开栏的话: 各类地方性法规,政府出台的政策、意见……今天,越来越多的时政信息正快捷地进入公众的视野,影响着民众的生活。 在这些日益庞杂的信息中,哪些是人们最需要、最关注的?哪些又是最需要做出说
从今天起,我们就试着为你来做这件事———对政府的权威信息,进行深入浅出的解读和呈现。 对你有用的,正是我们所关注的。 【政策名称】《关于发挥审判职能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的意见》 【发布单位】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农民打官司,难在跑断腿。今天给大家读的这个新政策,是方便农民朋友打官司的,从立案、开庭、执行到缴费的各个细节都考虑进去了,让农民会打官司,也打得起官司。 1.当事人到人民法庭起诉和申请执行的案件,人民法庭应当直接受理,提供简便快捷的服务。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当立即立案,需补充材料的,应一次性交待清楚。 对于文化程度较低,书写诉状确有困难的,应接受口头起诉。对老弱病残等行动不便的,要上门立案。 【我读你听】我省农村现有200多个人民法庭设在各个乡镇,但农民却不得不“舍近求远”。因为按照老规矩,农民打个官司,先要到县一级法院申请立案,等到诉讼时间出来后,再去出庭,这至少要跑两趟,要是中途遇到材料没带齐等问题,跑的次数就远不止于此了。 现在就不用跑那么远了,在当地的人民法庭就可以全部搞定了,少跑了许多“冤枉路”。特别是那些文化程度不高的农民大伯大妈,不会写状纸没关系,可以口头向法院起诉。而对老弱病残等行动不便的,法院还要上门立案呢。 2.扩大救助对象、简化救助程序,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对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的“五保户”、特困户,没有固定生活来源的残疾人,人身伤害事故受害人等经济确有困难的农村当事人提出申请的,一律实行诉讼费的缓交、减交和免交。 各地法院探索建立特困群体案件执行的救助基金,对涉及农民工等弱势群体的申请执行人实行救助,解决其生活困难。 【我读你听】打官司难,有时就难在这钱上。现在,那些经济困难的农村当事人,至少不用再担心没钱打官司了,他们可向法院请求司法救助,在得到法院同意后,如果对方当事人败诉的,诉讼费用由对方当事人交纳,如果对方当事人拒不交纳,法院将对其强制执行;如果申请司法救助的人败诉,法院可减交或免交诉讼费用,减交费用的比例不能低于30%。 3.人民法庭要以巡回法庭、预约法庭、午间法庭、假日法庭等多种形式,灵活安排开庭时间,方便群众诉讼。农忙时节应在夜间安排审判人员接待当事人办理诉讼事务。 【我读你听】你看看,现在啥时上庭,农民也有说话权了,可向法院提出申请,预约个时间了。打个比方,渔民出海打鱼,少说也要几个星期,现在不用担心无法上庭,自己的权益得不到保证了。 (记者刘徽 都市快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