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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关系不和谐 评选和谐企业通通靠边站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6日01:53 都市快报

  评定诚信企业和先进企业等荣誉时,劳动关系不和谐的企业都免谈!省政府办公厅近期发出通知,要求在全省开展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今后,用工不规范、不按时足额发工资或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企业,都将实行一票否决制”。

  评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是这次活动的主要内容,通知要求各市、县(市、区)参加创建活动的企业,原则上不能少于企业总数的50%。

  据了解,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的要求有,企业要依法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无违约现象发生,要认真执行最低工资制度,按时足额发放职工特别是农民工的工资,加班加点工资也要按规定发放,企业和职工要依法参加各类社会保险,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等等。

  如果有企业出现以下三种情况,将实行一票否决,即:非法使用童工;发生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事件。

  通知指出,整个创建活动分五个阶段,从现在起到6月底,是宣传发动阶段,各地要根据省里的统一部署,发动和动员企业参与创建活动,同时加强劳动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让各地的职工都学法、懂法、守法,同时要督促企业按照劳动保障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时发现和改进问题。

  此后,再进行企业自评自报,检查审核,最后评出的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要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在企业进行自评时,必须要有企业和有关部分负责人、工会代表和职工代表参加,其中工会代表和职工代表人数不得少于三分之二。

  明年五六月份期间,评出的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将分别由各市、县授予称号。

  据介绍,今后,省级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原则上每两年评选表彰一次,目前省里已经正式成立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领导小组,组长由副省长陈加元担任。

  (记者黄新 都市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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