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上海零口供劫犯被判死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6日02:02 新京报

  杀死的哥劫走800元,被捕后始终未作有罪供述

  据新华社电(刘丹吴艳燕)一名离职“的哥”,为抢劫钱财将一名现职“的哥”残忍杀害,却矢口否认实施了这一暴行。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近日对这名“零口供”抢劫犯瞿云龙一审判处死刑,没收财产人民币5万元。

  今年50岁的瞿云龙,原为上海某出租车公司驾驶员,平时嗜好打牌赌博,自从2005年4月迷恋上老虎机后便沉溺其中,将辛苦开车所得收入陆续输完。2005年5月15日凌晨,瞿云龙拦下某出租汽车公司驾驶员秦某,将其刺死后劫走了800余元现金,随后“打的”逃离现场。

  被捕后,瞿云龙始终未作有罪供述,辩称自己脸部、手部伤口是案发前晚22时左右在白玉路附近一饭店喝酒时与外地民工打斗留下的。而公安机关调查后却证实当晚白玉路附近并未发生斗殴事件,且当晚23时前瞿云龙一直在朋友家中。

  此外,被劫车辆上多处留有瞿云龙血迹,沾有被害人血迹的金项链、人民币,以及留有瞿云龙和秦某两人血迹的一把单刃尖刀在瞿云龙处被警方查获。

  上海二中院审理后认为,瞿云龙的供述与法庭审理查明的证据材料相矛盾,不予以采信;瞿云龙为图财,采用杀人的暴力方法劫取他人财物,并致人死亡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故作出死刑判决。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