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晕车乘客伸头呕吐竟飞出车外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6日02:23 重庆晨报

  坠车乘客左腿被压伤截肢,交警部门认定乘客负全责,市二中院最终判决车方赔偿乘客6万元

  本报讯(记者杨野)奉节县58岁的郑忠淑老人因为晕车,朝车窗外呕吐时竟然从飞驰的汽车内飞了出去,又被该车压伤。交警部门认定,乘客郑忠淑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规定,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驾驶员不负此次交通事故的责任。市二中院最终还
是判令车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窗外呕吐飞出车外

  2005年4月3日,郑忠淑在深圳龙岗总站购买了车票从深圳返回奉节。途中,郑忠淑因晕车,将头伸出车窗外呕吐。

  4月5日15点50分,同车的旅客发现有个乘客不见了。于是,该车掉头寻找。当找到郑忠淑时,发现其已被该车右后轮碾压致伤。车主向某立即将郑忠淑送往巫山县中医院住院治疗,该院对郑忠淑的左小腿进行了截肢术。

  2005年4月15日,巫山县交通警察大队作出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乘客郑忠淑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同年4月25日,有关部门评定郑忠淑的伤残程度为六级。

  随后,乘客将车方告上了法庭,要求进行赔偿。

  驾乘双方都有错

  2005年11月20日,奉节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根据旅客运输合同,承运人还是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车方不服,上诉至市二中院。市二中院审理认为,郑忠淑持票乘坐客车,双方即建立了旅客运输合同关系。但双方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均有违约行为。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近日,市二中院作出终审判决,车方赔偿郑忠淑医疗费等损失共计6万元,其余损失由被上诉人郑忠淑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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