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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馆馆长收受书商贿赂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6日02:47 京华时报

  本报讯(记者雷娜通讯员章洪)昨天记者获悉,顺义区图书馆馆长李某和副馆长王某因在采购书刊过程中,收受回扣被顺义法院判刑。

  王某、李某担任顺义区图书馆副馆长、馆长期间,在向北京人天书店有限公司采购书刊过程中,利用职务便利,分别收受购书回扣一万六千余元和一万三千余元归个人所有。王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缓刑一年零六个月;馆长李某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
一年,缓刑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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