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药企将接受"飞行检查" 违规者整改甚至停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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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6日02:54 新闻晨报 | |||||||||
□记者陈里予 晨报讯获得GMP(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的药企不能一劳永逸。昨天,记者从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了解到,《药品GMP飞行检查暂行规定》出炉,今年下半年,上海将首先对20多家药品生产企业进行突击检查。
上海市食药监局药品安全监管处处长周群告诉记者,“飞行检查”,就是事先不通知被检查企业,进行突击检查,掌握药企生产的真实状况。一旦实施该办法,将有部分药企会被整改或停产。记者了解到,未按照规定实施药品 GMP的药品生产企业,上海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进行处罚;对不符合药品GMP检查评定标准的,收回其相应剂型的《药品 GMP证书》,并予以通报。同时,还将对原认证检查、审批过程中存在的违规问题予以调查处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