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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抓到底彻查“官煤勾结”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6日03:20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省纪委省监察厅通报三起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规投资入股煤矿典型案件

  本报讯(四川日报记者陈婷李传君)全省清理和纠正投资入股煤矿工作现场会昨日在雅安召开。省委副书记、省纪委书记李崇禧强调指出,“官煤勾结”问题不可能一次集中清理纠正就彻底解决,各地党委、政府要继续高度重视,集中力量、集中时间重点查处逾期未申报登记、私自将股份转让给他人或私下退股、采取各种形式继续持有股份、顶风违纪投
资入股等4类典型案件,确保清理纠正工作取得新的成效。

  现场会上,省纪委、省监察厅通报了3起近来查处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投资入股煤矿典型案件:

  大竹县原县长助理王绍奎投资入股煤矿案。经查,早在1998年,王绍奎就伙同建行大竹县支行行长杨情德,挪用建行300万元资金进入孔家沟煤矿账户,作为个人入股资金。2000年8月,大竹县政府批准孔家沟煤矿改制,王绍奎又伙同他人兜底购买了孔家沟煤矿改制中剩余的407万元股份,现已查明,这407万元股金中,有367万元属国有资金。其中,王绍奎以其妻名义持有90万元股份。2001年春节期间,王绍奎又伙同他人将孔家沟煤矿改制中隐匿的200多万元资金用于分红,王分得51万元。王现已被撤销县长助理职务。

  高县经贸局原副局长、煤管局局长邹必祥投资入股煤矿案。经查,邹必祥在担任白庙乡乡长期间,出资20余万元,同他人共同承包四烈乡黄家嘴煤矿平巷掘进工程,获得该矿债权21.7万余元。随后,邹以其母名义将该债权及同期银行利息共计25万余元作为本金,投资入股黄家嘴煤矿。1996年,邹必祥又以他人名义,在白庙乡芙蓉村富荣煤矿投资入股9.4万元,先后分红30余万元。邹必祥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被免去县经贸局副局长、煤管局局长职务。

  攀枝花市科技局原党组成员李启明投资入股煤矿案。经查,2003年4、5月,李启明以其妻名义,出资3万元,伙同他人共同承包仁和区桐麻湾煤矿,并成立南平矿业有限公司。9月,李启明又以他人名义投资10万元,与盐边县红坭煤业有限公司联合开采荒田煤矿。同时,李还涉嫌其他违法犯罪活动。2006年2月,李启明被开除党籍。

  上述案件的违法违纪收益正在追缴之中。(短信代码:4107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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