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开罚单超载司机逃避处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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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6日03:20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
驾驶员谢某自己给自己开“罚单”,并以“刚被开过罚单”为由欲逃避交警处罚,为此,他被酉阳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10日。 5月8日上午10时40分左右,酉阳县交警大队民警在国道319线酉阳境内小坝路段例行设卡检查时,发现一辆牌照为渝B36138的中型货车超载,遂将其拦下。该车驾驶员谢某拿出一张《公安交通管理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称,“刚才我已被交警开了‘单子’,请放我一
经检查,交警从谢某的驾驶室内搜出了一本盖有彭水、武隆、涪陵及交警十六支队、十八支队等单位公章的《公安交通管理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几乎包括了国道319线进出城沿线的所有交警队的“罚单”。谢某承认,他这么做,是想以“假罚单”为幌子,躲避交警的处罚。4月6日,从假发票贩子手中购买了一本伪造的处罚决定书,并请人用萝卜私刻了从酉阳至主城区沿线各交警部门的“公章”。目前,谢某因买卖、使用伪造公文、证件已被酉阳县警方依法给予了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重庆市交警总队法制处民警蔡警官称,《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前,一些地方确实存在同一违章行为被处罚后,不再进行再次处罚的现象。但是,《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规定,交警查处交通违法行为后,必须现场消除后才能放行车辆。因此,谢某想借此逃避处罚的做法早已行不通了。记者杨道彬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