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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钓 年年喊禁年年有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6日05:15 山西晚报

  本报5月15日讯(记者姬仙果实习生兰茜)随着天气变热,市民向本报反映公园有偷钓现象的电话又见增多。汾河公园、迎泽公园、儿童公园……几乎凡是有水域的公共场所,都有市民将“魔爪”伸向河里的“清洁工”———鱼。对此,管理部门都加大了监管力度,但这种行为始终无法得以禁止。

  昨日下午,迎泽公园湖畔凉风习习,当游人尽享这份和谐宁静时,湖边长长的柳枝
下,却伸着一副钓鱼竿……

  在水域面积较大的汾河公园,记者一提“偷钓”,监察人员就直叹:“咋没有?难管啊!”为了杜绝“偷钓”,80余名监察队员每天不停巡视。相比前几年,钓鱼现象明显减少了,但每天还是能抓住两三个偷钓者。

  可这个数据并不代表市民素质提高了,因为偷钓者的手段也在“升级”。有的以喂食为幌,等鱼聚在一起后,拿出一根15厘米左右的小棒为杆,前系一根线,放上诱饵一投一个准。因钓鱼工具易取、易藏,偷钓者老远看见管理人员就迅速收起,做观鱼状,而管理人员根本无权搜身,这种偷钓者就成了监察队的“漏网之鱼”。还有的钓鱼者玩得更绝,他们把绳子拴在河边防护栏上,下系一个装有砖和骨头的车筐,这样鱼就会“自投罗网”。这种偷钓者也不好抓,因为一般都不在跟前。

  除了没有搜查权外,没有处罚权也让“查钓员”无奈。迎泽公园、儿童公园的管理人员均称,水里养鱼一方面是为了观赏,更重要的是净化水质,使水变得清澈,减小污染度,所以在非垂钓区钓鱼属于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但目前法律上对这种行为没有明确的禁止规定,监察人员也就没有处罚权,发现有人钓鱼后,只能是上前制止,进行思想教育。

  汾河公园工作人员称,私自垂钓不仅是把公园水系变成了个人的“小鱼塘”,而且破坏生态环境。这种恶劣行为,仅靠管理部门的巡查以及“不痛不痒”的教育批评是远远不够的。

  (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晚报网络编辑:赵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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