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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教材价格只准降不准涨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6日05:28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讯

  (记者 李凌鹏)昨日,记者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方网站获悉,国家发改委和新闻出版总署联合下发了“特急 发改价格〔2006〕816号”《国家发展改革委、新闻出版总署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材价格管理等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据了解,《通知》将在今年秋季学期正式实施。实施后,各地物价部门将会同相关部门相应地降低“一费制”收费标准中课本费的标准。同时,《通知》还取消了教材价格上浮政策。

  《通知》详细规定了各种开本、纸张的教材正文、封面、插页等的单印张基准价,并分别规定了地方定价的下浮空间,而且明令禁止教材正文、封面、插页等涨价。

  四川省物价局工交处王处长昨日向记者介绍,物价局目前正在对比核算《通知》规定的基准价和现行教材的定价。就目前核算的情况,王处长说:“两相对比,《通知》规定的基准价降幅很大。”

  按照《通知》的规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物价部门会同新闻出版行政部门作为各地省级教材价格管理部门,依照基准价,根据正文、封面、插页等不同类型在分别下浮5%到10%的幅度内自行定价。

  另外,全国范围内,与教材配套销售的光盘价格每张不得高于5元。教学地图册,实行全国统一价,最贵的890毫米×1240毫米纸张规格的印张单价为1.3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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