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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出租公示村民当事人仍应担责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6日05:31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讯

  去年8月12日,位于武侯区簇桥街道南桥村的一处在建库房垮塌,造成8死10伤。武侯区检察院以滥用职权罪及重大责任事故罪对原蔟桥乡(现簇桥街道)南桥村村支书魏文华、3名仓库出资者李燕、孙学贵、杜德根及4名包工头倪康全、刘志洪、万世均、刘玉兵提起公诉(本报曾做报道)。昨日,武侯区法院第3次开庭审理这起案件。魏文华的辩护人当庭提
交一份会议记录,称南桥村村委会及村民对出租土地知情并认可,出租土地的事还专门在村里进行了公示,魏文华不存在滥用职权。对此,公诉人承认这份证据的真实性和合法性,但同时指出,村上出租土地必须召开村民大会,经过2/3的村民同意才能决定。南桥村并非每个村民都知情,而且他们不清楚租地方是谁,具体价格是多少,这块土地的用途是什么。“8.12”仓库垮塌造成8死10伤的严重后果,魏文华应当承担责任。之后,法官宣布该案将择日宣判。

  武法本报记者赵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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