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开发商2000元罚款买来“合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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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6日06:42 扬子晚报 | |||||||||
西安电公然违反违设主管部门“违设工程规划定点批复”红头文件之规定,随意改动规划定点范围的数据建房,当自己的违规行为被查证遭处罚时,违规开发商竟然用2000元的罚款,意外“买来”一份与原红头文件文号、下发日期相同,规划定点数据差异的合法红头文件。 今年3月10日,陕西省户县建设局收到西安纬地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申请开发建设勤
该公司的违规事实被查实后,户县建设局遂于4月上旬以未按规定的审批文件建房为由,向建设方下发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的通知书。4月10日,又随后做出户建罚决字(2006)第09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由于建设方未按县建审发(2006)08号的批复放线建房,依据《规划法》第43条规定罚款2000元。 然而,令人疑惑不解的是,违规开发商在接受2000元违规处罚的同时,还意外从户县建设局得到了一份同为3月10日下发、文号仍是(2006)08号的另一份合法红头文件。对比两份文件,记者清楚地看出,这份4月份下发,日期仍为3月10日的红头文件,仅是在规划定点范围的部分数字上有所改动,其余皆是原文件的“翻版”。而且所改动的数字,无形中以红头文件的形式将其违规行为合法化了。 针对不同日期发出两份文号和下发日期相同的红头文件这一情况,户县建设局村镇规划科科长王尚辉昨日解释说,对方违规不严重,已经处罚过了就应该让其合法,失误处仅是细节上有点欠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