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紧急查处齐齐哈尔二药所有药品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6日06:48 河北日报 | |||||||||
同时在全省范围内展开对药用辅料丙二醇的专项检查 本报讯(通讯员宋红霞记者姜艳)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近日发出紧急通知,在全省范围内停止销售和使用齐齐哈尔第二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所有药品,同时要求各地药监部门在本辖区范围内就地查封、扣押。
通知还要求,在全省范围内展开对药用辅料丙二醇的专项检查。在齐齐哈尔二药“亮菌甲素注射液”事件中,标示为中国地质矿业总公司泰兴化工总厂生产的药用辅料丙二醇存在严重质量问题。各地药监部门要立即通知辖区内所有药品生产企业、医疗机构制剂室暂停使用标示为泰兴化工总厂生产或从该厂购进的丙二醇,对库存的丙二醇进行控制和检验;对已使用标示为泰兴化工总厂的丙二醇所生产、配制的药品就地暂控;对已出厂或配制的药品,应责成生产企业立即通知经营单位暂停销售,医疗机构暂停使用。 通知指出,药品生产企业、医疗机构制剂室要立即采取措施,对本单位使用标示为泰兴化工总厂生产的丙二醇的购入、使用、库存数量和所生产、配制药品的情况,特别是2006年以来的情况,及出厂后的产品有无不良反应与不良事件情况报告当地药品监管部门。在药品生产、配制中使用丙二醇的,均应对丙二醇进行检验,确认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配制,确保用药安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