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了6年 就想退还多找的10元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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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6日07:07 华商网-华商报 | |||||||||
吃饭付款时,店家不留心多给找钱的事您可能也碰到过。当即发现退还的做法值得表扬,可如若回家后才发现,且数额又不大,相信多半人也会就此作罢。但西安市民张女士却因吃饭后服务员多找的一张十元钱而落下心病。饭馆已搬家,六年来寻不到店主,可张女士还是不肯放弃,“十元钱还不掉,我这心就踏实不了!” 2000年5月一个炎热的中午,张女士到西安南郊办完事后,在西安美院东大门
不义之财不可取,张女士心中很坚守这个原则。但由于家住西郊,加上家务事又比较多,一时半会儿脱不开身,亲自赶过去还钱的念头只能暂且搁下。一个多月后,张女士得以抽身,专程登门还钱,岂料眼前的一切却已物是人非:饺子馆改头换面成了泡馍馆,以前那家早已搬走了。 搬到哪里去了?那家店主有没有电话?张女士问遍周围商铺,都未得到答案。怎么办?只因晚来一步,十块钱无法退还,张女士陡然失落。 “多找十元钱,店主一定能发现。要是不还钱,可能还以为我占了十元钱便宜,把咱想扁了,而对顾客失望。也有可能那个女服务员会遭冤枉,不仅要垫付那十元钱,甚至遭老板批评、解雇等等一系列问题。”想想可能会有的后果,张女士就觉得良心对不住。六年来,心中不安的她一直没放弃过寻找,但凡路过这里都会再打听一番。 不就十元钱,至于这么劳心吗?面对家人、朋友的费解,张女士坚持认为这是个诚信问题,越还不了,心里就越愧疚,“店主您在哪儿,我想心安理得地将十元钱退还。还有,请您千万别冤枉了那个女服务员。”本报记者陈樱 | |||||||||